最新政策
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2015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详情如下:
1、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等相应要求;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等相应要求。
2、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通知》明确免征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征收标准
最新消息:1.6排量以下节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乘用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排气量为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
2、排气量为1.0升至1.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
3、排气量为1.6升至2.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元至660元;
4、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60元至1200元;
5、排气量为2.5升至3.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1200元至2400元;
6、排气量为3.0升至4.0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2400元至3600元;
7、排气量为4.0升以上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商用车客车,每辆年基准税额为480元至1440元,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商用车货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为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整备质量每吨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详情请看:鹰潭车船税征收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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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约能源乘用车的排量必须限定为1.6L以下(含1.6L),而且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标准也更加严格;
2、取消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最大电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但是在对于新能源车的标准中,专门提出了纯电动续航里程的要求。
征收范围
车船税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车辆: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船舶:
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减免政策
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8、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可减免车船税。